(2005-2004年组、2003-2002年组、2001-2000年组)
一、比赛日期、地点
1月26日至29日在济南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50、100、200、400米自由泳,100、200米仰泳,100、200米蛙泳,100、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二)各年龄段比赛项目见附件1。
三、参与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业余体校代表队。
(二)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企业命名的游泳俱乐部、游泳馆、游泳学校或者代表队。
4. 如何参与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2005-2004年组仅限于2005-2004年出生的人; 2003-2002年组仅限于2003-2002年出生的人; 2001-2000年组仅限于2001-2000年出生的人。
(二)参赛运动员须到所在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业余报名手续,并在比赛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检查。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三)报名信息与报名表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取消参赛资格。
(4)2001-2000年组无接力项目,成绩不计入团体总成绩。
(五)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每人可参加的项目不限。接力赛仅限一支队伍,运动员不得参加跨组比赛。
(六)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并自行支付骨龄检测费用。
(七)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运动员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取消其成绩和排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不符合本次比赛年龄组要求的运动员只能参加测试,不予排名、不记入成绩单。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加。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成绩,并按有关规定对代表单位进行处罚。
(九)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前8名代表单位,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队可享受5人(含1名教练)免费住宿。
五、竞赛方式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2014年5月批准的《游泳比赛规则》;
(二)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如果少于8人,则只进行决赛。 (接力赛和2001-2000年团体赛只有决赛)
(3)骨龄测试超标的运动员只能参加测试,不予排名、不记入记分簿。
(四)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并给予相应处理。
(六)处罚
1、预赛弃权的运动员每人缴纳弃权费300元。
2、已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若弃权,该队负责人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弃权申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决赛,否则其现有成绩将被取消,并处以500元罚款。
3、比赛期间因病缺席的运动员,免收罚款(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
4、未能游完全程或故意游得很慢(成绩的10%)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当日和次日的比赛资格,所获得的所有比赛项目成绩将被视为测试。
5、运动员在训练和热身时不得佩戴桨掌,否则将取消当日及次日参赛资格。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获得的所有比赛成绩将被视为测试。对其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其他相应处罚。
6、热身期间,运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游泳和冲刺,否则将取消当日和次日的比赛资格。
7、比赛期间发生的罚款,应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向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提出。电话: .账户信息:全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账号:2640265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的队伍,将被取消参加我中心下一次比赛的资格。
六、入场及奖励
(一)每个项目前8名均设奖项,颁发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证书》。
(二)总分前8名的代表单位将有奖品(奖品由主办方准备)。
(三)评分方法
1、个人项目和接力项目按照成绩排名。
2、个人排名为9、7、6、5、4、3、2、1。
3、接力赛排名为18、14、12、10、8、6、4、2。
4、各年龄段团体总成绩,将各年龄段个人和接力成绩相加,确定名次。如果分数相同,则个人项目第一名多的人排名第一。如果分数相同,则第二名多的人排名第一,以此类推。 。
5、代表单位团体总成绩将13-14岁组、15-16岁组单项和接力成绩相加并排名。如果分数相同,则第一名多的排名第一。如果分数相同,则第二名多的排名第一。排名第一的,依此类推。
7. 登记及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各参赛队伍须于12月20日前登录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电话联系网站技术人员获取各参赛队伍的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可在报名网站首页公告栏下载。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技术人员。报名网站技术支持人员:李明阳,联系电话: 。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加盖代表单位公章,并于12月25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逾期报名的单位将不予参赛。网上报名表与纸质报名表不一致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不予编译。
赛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济南奥体中心游泳馆2048室。联系人:党帅、李海洋。
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电话:。
(2)各参赛队必须在比赛前2天报到。
8. 裁判员
技术代表、首席裁判员、首发队、调度记录组和部分首席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派驻。其余裁判员由主办方选定。
9. 订单簿和成绩簿要求
(一)订单簿上必须注明运动员的出生年份和主管教练员姓名。
(2) 成绩簿必须由执行裁判员签字,否则成绩无效。
(3)成绩簿的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比赛顺序为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个人混合泳、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
(四)主办方须在赛后3天将订单簿和成绩簿各5份发送至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同时将电子版比赛成绩发送至游泳部电子邮件:。
(5) 成绩册必须在队伍出发前分发给各队。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录:
一、竞赛项目
二、比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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