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推出长期会员卡,你应该买一张吗?
2016年11月,小王与某健身中心签订了《健身服务会员协议》。该服务有效期为5年,小王缴纳会员费8888元。 2017年8月,健身中心在未提前通知小王的情况下终止了健身服务,并锁上了健身中心的门。小王将健身中心告上法院,要求退还会员费7554元。因健身中心无正当理由被传唤后拒绝出庭参与诉讼,被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向健身中心缴纳了五年会员费8888元,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健身中心应当按照约定为小王提供健身服务。现在健身中心已经关闭,健身中心无法继续为小王提供服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小王要求赔偿扣除服务天数的会员费的主张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的,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法院支持了小王退还未用完的会员费的请求。申请长期健身会员卡的消费者必须缴纳较高的会员费。根据相关健身服务市场调研,两年是健身企业存在的拐点。健身公司的预收费模式创造了资金池,但运营成本较低,导致盲目扩张。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停业等问题。近年来,健身服务行业纠纷呈现逐年增多、集中爆发的特点。大部分病例是由于管理不善、健身中心突然关闭造成的。因此,法官提醒消费者:1、申请2年以上会员卡时要谨慎; 2、申请会员卡时务必签订正式的《健身服务合同》; 3、添加违约条款; 4、申请会员卡前,登录中国判决书在线查看健身公司的纠纷状态,在线对健身公司进行背景调查。
健身房更换场地,可以申请退款吗?
小周在一家健身公司办理了健身卡。双方签订的《健身服务合同》规定,健身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健身场地和健身项目。过了一段时间,小周发现健身公司贴出了一个公告,上面写着:两家健身公司现正在合并运营。健身场地A原址将进行改造。自装修之日起,所有会员将安排在健身馆B锻炼,原服务项目及有效期不变。小周认为,新的健身场地距离自己家较远,场地面积大大减少,而且是在地下室,没有照明、没有通风条件,不利于健身活动。小周将健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使用的服务费。该健身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周申请的是健身公司营业地点A的健身卡,这意味着双方约定合同在A地点履行且仅在A地点履行。履行合同后,健身公司单方面关闭店铺、停止营业,构成违约行为,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健身公司单方面违约,未经小周同意单方面将营业地点变更为健身场所B后,天梯健身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小周要求退还健身费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示:
如果健身公司单方面调整合同内容,包括调整健身教练、健身项目、健身地点等,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应主动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健身服务合同》规定,健身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健身场地和健身项目。本条款是健身公司事先起草的重复使用的标准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案中,该条款显然排除了小周作为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应属无效。
我在健身房受伤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某健身中心举办游泳健身体验活动。由于游泳池没有采取安全防滑措施,小赵滑倒摔倒,造成右臂肱骨粉碎性骨折。小赵将健身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健身中心辩称,游泳池的设计完全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小赵的受伤属于自身过错。小赵在未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入教练区造成摔伤,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健身中心作为游泳池的经营者,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义务,保护顾客的人身安全。但其并没有妥善处理好防滑垫与教练岛之间的防滑地砖。问题,未能提前告知并阻止小赵前往教练岛。因此,健身中心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防护义务,存在过错;成年后,小赵本人也曾在滑溜溜的泳池场地。行走时应在合理范围内谨慎小心。当他去游泳池旁边的教练岛取物品时,他应该注意到那个距离没有防滑垫。不管教练岛上的物品能否由顾客自行提货,在这种情况下,他本人也有保管不当的过错。法院综合两种情况,认定健身中心承担60%的责任,小赵承担40%的责任。
法官提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qhshcj.com/html/tiyuwenda/7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