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甘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甘南县兴石石镇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在案发过程中粗暴粗暴”。执法过程中推搡、殴打涉案人员。”目前,李英东已被免职。
17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养餐大检查。
△12月16日中午,甘南县宝山乡一中的学生宁愿通过铁栅栏门向小吃店老板买面包,也不愿在学校食堂吃午饭。 (中国教育报记者 刘博智 刘盾 摄)
记者称他在派出所被打耳光、用头撞墙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教育报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甘南县乡村学校承包给私营企业,存在克扣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等违规行为。与此同时,中国记协也收到了当地的举报材料,记协领导下令深入调查。 《中国教育报》派记者刘博智、刘盾前往当地调查。
刘伯志表示,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他和刘盾打算先进行一次暗访,等获得足够的证据和信息后,再向学校透露自己的身份。
“12月16日12点左右,我们打车到了兴石市镇中学门口,由于门开着,我们就走了进去,没有人拦住我们。”刘伯志说,在学校的操场上,他们对5名初一学生进行了采访。
了解情况后,两人计划继续暗访其他学校。 “可就在这时,学校10多名工作人员突然围住了他们,不让他们离开。其中一名女工作人员喊道:‘他们要营养餐,不能放他们走!’”刘伯志表示,两人自从进入学校以来,没有做过任何扰乱学校秩序的事情。然而,10多名工作人员却抓住两人的手臂,推搡他们,并辱骂他们“智商有问题”。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两名记者坚持不骂人,只有在对方骂人的时候才拿出手机录音拍摄。
随后,兴石市镇派出所的两名民警赶到学校,将记者带上一辆公车,带到派出所审问。
“当时我们注意到,这两名警察都没有佩戴工作证,也没有向我们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一名警号为036845的警察甚至没有佩戴执法仪。但为了为了避免激怒警察,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就上了车。”刘伯志说,兴石石镇中学的七八人也跟着。
“我们先被两名警察带进审讯室,但玻璃窗外,兴十市镇中学的人一直在大声喧哗,指导两名警察如何审讯。”刘伯志表示,当时他提出了反对意见,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先审问我们,不管邢石石镇中学的人。警号036845的警察显得很不耐烦,强硬道:“我先审问你。”
刘伯志说,审讯他时,036845号警察多次要求他搜身。当他提出反对时,他被拉扯,右肘受伤。
“当时我和刘博智不在一个房间,我再三说我们在学校期间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然后我给律师打电话,律师说如果没有违规的话,警察会报警。”不应该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刘盾说。 ,我们只是说有紧急的事情需要处理。如果没有违法证据,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不合适的。
“这时,之前审问刘伯志的警号036845的警察过来,打了我两巴掌,还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推倒,导致我的头多次撞到墙上。”刘盾说,当他听到自己被打时,警察还抢走了他的手机,并一边殴打他,一边说“我没有打你”。
“当我听到刘盾喊着他被打时,我想过去阻止他,但我被兴十市镇中学的人拉住了,没有人试图阻止他,甚至还有笑声。”刘伯志说道。
据刘伯志回忆,当他被殴打时,“携带录音笔的警察转身走开,没有记录现场,殴打人后,他把执法录音笔戴在了被殴打的警察身上。”
为了防止再次遭到殴打,两名记者致电甘南县教育局相关人员。随后两人被甘南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带走,并分别向县委宣传部、公安局说明情况。
由于刘盾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两名记者于当天下午6点左右前往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甘南分院检查。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刘盾“头部外伤,建议住院治疗”,刘伯志“右肘部软组织挫伤”。
当晚10时许,两名记者被殴打9小时后,甘南县公安局回应称,兴石石镇派出所未按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未发现视频、音频证据证明我们被打了,不能证实是局里的工作人员打了我们。”刘伯志说道。
黑龙江省甘南县通报处理意见:打人派出所副所长被免职
17日晚,甘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采访殴打记者”事件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称,“经纪委调查认定,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甘南县纪委、甘南县兴石镇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在执法过程中粗暴粗暴2016年12月1日,7日,甘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甘南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英东严重警告和开除党籍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市镇派出所所长于秋宝给予党内处分;对副所长侯本和给予警告处分。县公安局负有领导责任。”
黑龙江紧急启动营养餐工作大检查
黑龙江省教育厅17日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养餐大检查。
《通知》指出,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营养餐试点县学生伙食质量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决定全面开展营养餐工作大整顿。
中国教育报:舆论监督权不容侵犯
△信息图
甘南县殴打记者事件,是当地警方和涉事学校企图掩盖自身问题、阻碍正常舆论监督的行为。尤其是当地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神圣使命。应当知法守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然而,在这起事件中,他们却触犯法律,对记者使用暴力,完全失去了基本的是非意识和理性。判决应受到严厉的惩罚。
当地调查承认了警方的“推打”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不管这样的问责和处罚是否“到位”,这一事件引发的问题仍然值得深思,那就是在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媒体应该如何履行舆论监督职责?如何让舆论监督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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